据了解,近年来,该市少数地方和单位奢靡之风盛行,公款消费高价桶装饮用水问题突出,造成“三公”经费的大量浪费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。为遏制这种不良现象,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“四风”精神落到实处,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。
要求如下:
禁止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,以及其他明令禁止的公款消费和公务支出行为;严格落实禁止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工作,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,将把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纳入违规使用“三公”经费范畴;强化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监督检查,对发出通知后仍违规公款消费桶装饮用水的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并予以通报,并实行责任追究。